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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1、菏泽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菏泽医学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3、2023年菏泽单县事业单位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综合类)简章(30人)

  一、菏泽学院简介   菏泽学院坐落于“中国牡丹之都”——山东省菏泽市,是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前身是始建于1949年初的冀鲁豫区第二师范学校。建校70余年来,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18万余名毕业生,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学校现有4个校区,占地1436亩,建筑面积59万余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94亿元,馆藏纸质图书219万册、期刊800余种,电子图书252万册、数据库44个。开设本科专业63个,涉及文学、历史学、经济学、法学、理学、工学、农学、教育学、管理学、艺术学十大学科门类。面向29个省、自治区招生,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2.6万人。现有专任教师1192人,其中有硕士、博士学位教师958人,高级职称教师473人。拥有山东省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对接产业类协同创新中心等15个,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专业群5个、一流专业7个和特色专业等9个,山东省一流本科课程18门。现有国际友好合作学校70所和海外教学实习实训、创新创业、人文交流、引智协作基地等15个。   山东省委、省政府《关于突破菏泽、鲁西崛起的若干意见》(鲁发〔2018〕39号)明确指出,“加大教育资源供给力度,积极创造条件,支持菏泽学院筹建菏泽大学”,“支持菏泽学院创建大学科技园”。山东省教育厅与菏泽市人民政府签订了《共建菏泽学院协议书》,明确提出“积极推动筹建菏泽大学、建立菏泽学院校地合作发展新机制、促进菏泽学院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办学之路”的共建目标。   2021年2月我校被确定为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首批支持单位,全校上下围绕实现内涵式高质量发展这条主线,以提高办学质量为核心,以强化发展特色为导向,以培养高水平应用型人才为主要目标,深化综合改革,推进产教融合,加快推进学校向应用型转型发展,努力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18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42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教师、教辅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1年5月11日以后出生),辅导员岗位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91年5月11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hrss.shandong.gov.cn/channels/ch00238)和菏泽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heze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5月11日9:00—2022年5月19日16:00。   报名方式:登录菏泽学院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rsc.hezeu.edu.cn),进入“菏泽学院2022年初级岗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入口”,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网上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以下所有材料须按照报名系统要求提交,原件及复印件须在现场资格复审环节提供):   (1)身份证扫描件;   (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   (3)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并能够于202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4)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生应聘的,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面试前提供相关材料的承诺;   (5)应聘岗位有中共党员要求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组织关系证明扫描件,证明模板见附件2;   (6)应聘辅导员岗位的,除上述(1)-(5)材料外,还须提交:大学或研究生阶段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证明扫描件,证明模板见附件3,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长、班团支部书记,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秘书长、某部部长,党支部书记;   (7)应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提交毕业学校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扫描件,证明模板见附件4;   (8)应聘岗位有运动员、裁判员资格要求的,须提交相关等级资格证明材料扫描件。   在职人员应聘的,在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无单位人员应聘的,在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个人档案存放机构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菏泽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hezeu.edu.cn)予以公布。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或相关部门须如实填写和提交相关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或相关部门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3.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同时打印《菏泽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及《菏泽学院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提醒: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时使用)。   (三)考试   1.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教师2、教师3、教师10、教师11、教师12岗位先进行面试,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3比例确定进入笔试环节人员;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面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笔试环节人员。面试结束后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发放《笔试通知单》。资格复审须由本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逾期不到者视为放弃应聘。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教师1、教师4、教师5、教师6、教师7、教师8、教师9、教辅1、教辅2、教辅3、教辅4、教辅5、教辅6、教辅7岗位和辅导员岗位先进行笔试,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发放《面试通知单》。资格复审须由本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逾期不到者视为放弃应聘。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2.笔试   教师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教辅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高等教育相关理论知识和管理、服务相关知识。辅导员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高校教师岗位相关知识和大学生教育管理相关知识。   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请及时关注菏泽学院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   3.面试   教师2、教师3、教师10、教师11、教师12岗位采取试讲、答辩和技能测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试讲占40%,答辩占40%,技能测试占20%;其他教师岗位采取试讲、答辩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试讲占60%,答辩占40%。   教辅岗位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组织协调和应急处理能力等,采取答辩方式进行。   辅导员岗位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事岗位工作所需要的学生教育与管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和应急处理能力等,采取答辩方式进行。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现场资格复审等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菏泽学院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   (四)考察和体检   各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向社会公布,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相关材料、心理测试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菏泽学院人事处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五、待遇   聘用人员均为我校正式职工,工资及福利按照国家、山东省事业单位的相关标准执行。   六、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1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崔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0530-5529582   监督电话:0530-5525840   联系地址: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大学路2269号   附件:1.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   3.大学或研究生阶段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证明   4.研究方向证明   菏泽学院   2022年5月9日   附件1: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   附件3:大学或研究生阶段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证明   附件4:研究方向证明  一、招聘单位简介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建校于1950年,是一所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专科院校,隶属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领导和管理,接受省教育厅的管理和指导。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5000余人,专任教师680余人,附院医护人员600余人。学校占地面积共1300多亩,固定资产达8亿元,教学仪器设备值1.8亿元,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100余万册。   学校目前开设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助产、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技术、针灸推拿、眼视光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预防医学、健康管理、药品生产技术、医学营养等20个专业、3个专业方向和1个专本贯通培养专业。其中,临床医学、药学、医学检验技术3个专业为全国《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项目;临床医学专业为全国首批职业院校健康服务类专业示范点;临床医学专业和护理学专业为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临床医学、护理和助产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健康照护专业群、临床医学专业群为山东省品牌专业群,多个专业为全国教材建设评审委员会常委单位和省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拥有药理学、生理学、诊断学、内科学、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等省级精品课程及精品资源共享课程43门;山东省社区教育优秀课程69门,山东省继续教育数字化课程8门。省级教学团队4个,校级科研创新团队3个。   学校对科研工作非常重视,每年都投入大量资金加强科研设备等硬件方面的投入。中心实验室为我校从事科研的重要研究平台,目前拥有山东省第一台双光子高速扫描显微镜、单细胞和脑片两套膜片钳系统、光遗传学系统等世界先进仪器设备,可开展电生理学、行为学、光遗传学、细胞形态学、分子生物学等各项实验研究。   在长达73年的办学历史中,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固树立立德树人根本宗旨,秉持“悬壶济世、孜孜以求”的校训精神,为党和国家培养了大批高素质技能型医疗卫生人才,为全省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做出了突出贡献。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菏泽医学专科学校2023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3名,专业技术初级岗29人,专业技术中级岗4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团队协作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4、2023年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5、应聘专职辅导员岗位,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12日以后出生);除专职辅导员岗位外,应聘初级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12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7年5月12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其他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其他要求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党籍的人员,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2.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务信息公开网站(http://wsjkw.shandong.gov.cn/zwgk/fdzdgknr/zkly/)和菏泽医学专科学校网站(http://www.hzmc.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5月12日—2023年5月25日17:00   查询时间:2023年5月12日—2023年5月26日17:00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招聘岗位的各类通知均通过菏泽医学专科学校网站及报名专网发布,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考试,后果自负。   应聘人员登录http://211.86.1.153:8888/zp.html#/报名专网链接进行报名。应聘人员须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所有报名材料须按报名专网要求上传电子版本,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时间截止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上传报名材料包括(表格及证明模板在附件2、3):   (1)《菏泽医学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扫描件(须本人手写签名);   (2)《应聘菏泽医专诚信承诺书》扫描件(须本人手写签名);   (3)身份证扫描件;   (4)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对本科所学专业有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交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5)2023年毕业生尚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报名阶段先提交就业推荐表扫描件,但须提交承诺书扫描件,承诺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6)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7)应聘岗位有中共党员要求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组织关系证明扫描件;   (8)应聘辅导员岗位的,须提交大学或研究生阶段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证明扫描件,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长、班团支部书记,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秘书长、某部部长,党支部书记;   (9)应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提交毕业学校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扫描件;   (10)应聘岗位有工作年限证明的,须提交工作经历证明扫描件;   (11)应聘岗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须提交证书扫描件;   (12)在职人员应聘的,在报名阶段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应聘介绍信扫描件;无单位人员应聘的,在报名阶段须提交前用人单位离职材料或人才服务中心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扫描件。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学校网站及报名专网上予以公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按规定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本次招聘岗位。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1)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5月12日—2023年5月26日17:00   网上报名阶段,学校依据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将在学校官网和报名专网发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后,发放面试通知单。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在学校官网和报名专网公布。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组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笔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通过学校官网和报名专网公布。   1、笔试   (1)笔试主要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的综合知识或专业知识。笔试总分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由学校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及笔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线。   (2)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3)笔试结束后,在学校网站和报名专网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2、面试   (1)面试采取试讲或答辩的方式进行(具体岗位面试方式将在笔试后公布的面试公告中详细说明)。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教学效果等综合素质,以测评其是否具备岗位能力要求及学科专业建设需要等。面试总分100分,所有岗位均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应聘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2)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四)考察体检   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体检时间及地点在学校网站和报名专网公布。   学校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在学校网站和报名专网公布,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采取核对身份、查阅档案、个别谈话、重点走访、视频连线、心理测试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予聘用。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录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人事关系。   五、待遇   聘用人员均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均纳入高等学校人员控制总量备案制管理。工资及福利按照国家、山东省事业单位的相关标准执行。   六、其他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未尽事宜,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人事处联系人:高老师(18553093791)、吴老师(17753001573)   人事处联系电话:0530-5925970   监督电话:0530-5925712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菏泽医学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附件3:证明材料模板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   2023年5月12日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菏泽医学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附件3:证明材料模板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23年10月25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单县事业单位2023年编制计划和工作需要,现将单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   (五)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4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除符合报考单县公安局定向岗位要求的人员外,单县机关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全额)在编在岗人员不能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其他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我省2012年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2016年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21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和山东项目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21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山东生源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可报考符合条件的定向招聘岗位。服务期内的服务基层人员的服务经历计算至2023年9月30日。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报考符合条件的定向招聘岗位。   具有5年以上单县乡镇(街道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可报考符合条件的定向招聘岗位。   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报考相关定向招聘岗位。   定向岗位达不到招聘规定开考比例,将该岗位计划调剂到单县道路交通事故预防中心的综合管理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院校)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单县事业单位初级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3年单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4日09:00—11月6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11月4日11:00—11月7日18:00   报名网址:http://www.shanxian.gov.cn/(单县人民政府网),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11月4日11:00—11月7日12:00   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11月5日11:00—11月7日18: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标志是“信息审核通过!”),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单县人民政府网进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缴费后要立即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缴费情况(缴费成功考生的缴费状态标志是“交费成功!报名完成!”)。如考生已完成网上银行缴费但从报名网站查询的缴费状态仍为“未缴费”的,考生应在2023年11月7日18:00前及时与单县人社局联系(电话:0530-4680029)。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11月15日9:00—11月18日9:30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单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请妥善保存,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系统关闭后将无法打印,后果自负)。   笔试考务费收取参照公务员考务费标准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审核通过后,须于2023年11月8日(8:30-12:00)到单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确认时,应聘人员可凭家庭所在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家庭所在地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免收笔试考务费,其面试费、体检费等其他相关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   (四)资格审查   单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证明材料时间另行通知。在职人员报考的,应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或调整招聘岗位计划。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须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试题题型由命题专家组在入闱期间确定。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单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时间:   2023年11月18日上午9:00—11:00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由单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公布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进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参加面试。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单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面试由单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按规定比例进入考察范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入考察范围。   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结束后,由单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依次按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应届毕业生优先的办法确定人选。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关于加强事业单位人员入职审核工作的通知》(菏人社〔2021〕14号)要求,由单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的考察工作,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凡存在档案涂改、有关信息涉嫌造假、本人重要学习经历与档案记载不一致的,一律不作为聘用人选。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只能进行1次。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即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单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事业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在单县所报考的岗位服务年限不低于3年(含试用期),签订最低服务年限协议。   七、其他   单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未尽事宜,由单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特别提示:   1、单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期间的公告、公示等事项均在单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hanxian.gov.cn/)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相关信息,以免影响报考。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政策咨询和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30-4680029。   附件1:2023年单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   单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23年10月24日   附件1:2023年单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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