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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2021年市、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报考指南 特别提示 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要密切关注贵州党建云、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和贵阳党建网发布的贵州省公开招录公务员疫情防控有关公告及我省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认真阅读准考证上明确的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提前做好相应防控准备,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保证安全顺利参加我市公开招录公务员各环节工作。 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在报名前,应签署公务员考试诚信承诺书和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后方可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贵阳市2021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上的学历、学位和个人身份等相关信息,并认真核对后提交。招录机关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过程,对不符合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凡报考人员弄虚作假、隐瞒真实信息的,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广大报考人员应认真对待每一个考试环节,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诚信履约。 三、认真理解招录政策。为了共同营造一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考试环境,便于报考人员及时、准确、顺利地报名,请广大报考人员在报考前,认真阅读《贵阳市2021年市、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简章》(以下简称《招录简章》)和《贵阳市2021年市、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准确理解相关政策与要求,根据个人自身情况,选报一个符合条件的职位。 四、本次考试公务员主管部门不指定辅导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名义、任何形式的公务员招录考试培训班、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印制发行的考试资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公务员主管部门无关,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保持通讯畅通,关注网站公告。请在报名时提交准确的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在招录期间,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查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考指南 一、招录主要流程 (一)网上报名。 (二)网上资格初审。 (三)笔试。 (四)现场资格复审。 (五)面试。 (六)体能测评(仅限人民警察职位)。 (七)体检。 (八)考察。 (九)拟录用人员公示。 (十)录用。 二、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报考人员须在2021年2月24日9:00至2月28日16: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或219.151.4.100),通过“贵州省2021年公务员考录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按专题网页提示的报名程序注册并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2021年2月24日至2月27日期间,每日16:00后,将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报名人数与招录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以缴费人数为准),供报名人员参考。报名结束后,于2021年3月上旬公布全市最终报名总人数和每个职位报名人数。 三、哪类报考人员可以更改报考职位? (一)没有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2021年2月28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二)网上缴费后,出现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被取消的职位,由报考该职位人员本人向招录机关提出改报申请,经贵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考务部门予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但改报职位只能在贵阳考区改报,不能跨考区,也不接受别的考区改报贵阳市。 四、如何理解报名失败? (一)2021年2月28日16:00网上报名入口关闭。报考人员不能再进入系统提交报考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二)2021年2月28日16:00至3月2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再次提醒广大报考人员注意以下事项: 1.报考人员在填写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因审核未通过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须点击“报名信息确认”键提交报名申请。 2.报名信息确认后,报名信息将被锁定,在审核单位进行资格初审之前将不可再修改。请务必认真核对自己的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确认报名信息。 3.未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操作的报考人员,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其报名信息。报名结束时仍未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操作的报考人员,即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五、哪类人员可以免收考务费?如何办理免收考务费手续? (一)免收考务费对象。农村建档立卡人口、城乡低保对象和家庭经济困难应届毕业生。 (二)办理手续。符合免收考务费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先在网上缴纳考务费,并于2021年2月24日9:00至3月3日12: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或219.151.4.100),通过“贵州省2021年公务员考录专题网页”链接到“免收考务费申请提交系统”,按规定格式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经考务部门审核合格后,考务费将于笔试考试前退回缴费人员银行卡。 申请免收考务费人员须上传如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国徽面及人像面照片。 2.以下证明材料之一:(1)建档立卡人员需上传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相关证明等材料的原件照片。(2)城乡低保家庭的报考人员需上传低保证原件照片,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材料原件照片。(3)家庭经济困难应届毕业生需上传学校资助机构出具的证明。 3.报考状态截图。截图方法: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网上缴费后,点击进入“查看报考状态”页面,将该页面截图保存,并按要求上传。 (三)注意事项: 1.符合免收考务费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先在网上缴纳考务费,避免影响考试,资料审核合格后在规定时间内退还。 2.所有上传材料要求真实有效、图像清晰、内容完整。如未按规定提交(修改)资料、资料不属实等导致申请免收考务费失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六、招录对象中“本省户籍”、“本省生源”与职位表中的“本县户籍(生源)”如何理解? “本省户籍”是指截止2021年3月户籍在贵州省。 “本省生源”是指原为贵州户籍,通过国家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到省外学习、工作的人员。 本县户籍(生源)参照本省户籍(生源)规定执行。 七、普通高等教育如何理解? 考生可通过学信网查询学历类别。 八、技工院校的人员报考公务员需要什么条件?可以报考哪些职位?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7〕27号),技工院校人员可按以下条件和职位报考公务员: (一)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可以对应报考学历条件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本科学历的职位。 (二)可报考无专业限制的职位;若在技工院校所学专业与职位专业要求相近,由报考人员持专业证明资料向招录机关提出申请,经贵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后,方可报考,并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九、报考人员需注意的回避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第七十四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公务员录用规定》第二十条规定:“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报考法官助理职位的,不得存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配偶父母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中明确应当实行任职回避的情形。 十、生源地或兵源地为贵州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是如何规定的? “生源地或兵源地为贵州省”是指以下情况:一是本省生源在省外应征入伍服兵役人员;二是在贵州省内应征入伍服兵役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应为普通高等教育学校毕业的退役士兵。 十一、报考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本次公务员(人民警察)招录职位的报考年龄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员招考年龄设置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74号)、《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1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2021届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是否可以报考? (一)外省籍2021届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不能报考。 (二)本省籍2021届毕业的委培生不能报考;定向生只能报考所定向的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职位。 十三、非应届在读的普通高等教育学生能否用过去取得的毕业学历、学位证报考? 截止2021年7月仍在读的普通高等教育非2021届毕业的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过去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如在读研究生不能用已取得的本科毕业学历参加考试)。 十四、什么是“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 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五项目人员”(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贵阳市统一选派的“一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经历的人员,其基层服务经历也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或义务兵服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市(州)级及以上机关工勤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在报考公务员时,其上述身份的工作经历也可以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多段基层工作经历的时间可以累加计算。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 十五、报名条件中的毕业学历是否包括在职或成人教育学历? 毕业学历既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学历,也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军队院校和党校等其他国家承认的在职或成人教育毕业学历。肄业、结业均不在此之列。 自学考试毕业学历人员,报考有专业要求的职位时,可通过附件3专业目录中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对照表》将原专业对应新专业后,再对照《本科专业参考目录》查询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 十六、获第二学士学位、双学位的人员如何报考? 持第二学士学位报考人员,可使用其中任意一个专业选择符合条件要求的职位报考。 持“双学位”、“辅修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使用在学信网或学位网上所载的其中一个登记专业报考符合条件要求的职位。 “双学位”、“辅修专业证书”在学信网或学位网上查询不到的不能使用第二学位报名。 十七、哪些人员可以报考定向招录“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职位?“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服务期限有什么规定? (一)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特岗教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西部志愿者)和“一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以及“退役大学生士兵”可报考定向招录“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职位。 (二)““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服务期限规定。截止2020年9月,“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西部志愿者)和“一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应累计服务满2周年;截止2021年7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应完成项目服务期。 十八、职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中共预备党员是否可以报考? 职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中共预备党员可以报考。 十九、如何理解学科门类、相关专业? 各专业所属学科类(门类)、会计及相关专业详细内容《贵阳市2021年市、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简章》附件3。 在职位设置中,专业代码是该职位专业要求的主要依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代码与报考职位专业代码不同但所学专业名称与报考职位专业相同的,符合该职位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在参考专业目录之列的,由报考人员向招录机关提供专业证明资料(学习课程成绩表等),招录机关研究后向贵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申请,贵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并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二十、笔试、面试的科目和分级考试办法? 本次招录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其中《申论》科目实行分级考试,市、县两级机关(含派出机构)职位考A类卷,乡(镇、街道)机关职位考B类卷。所有报考者均参加公共科目笔试。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参加相应的专业科目考试。 面试同样实行分级考试,其中,市、县两级机关(含派出机构)职位考A类卷,乡(镇、街道)机关职位考B类卷。 二十一、什么时间进行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1年3月27日、28日。 其中:27日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申论》 28日上午:9:00-11:00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 专业科目笔试(专业科目考试范围详见《招录简 章》附件5) 二十二、参加笔试时需带哪些证件? 报考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二十三、关于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一)哪些行为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 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和其他不诚信行为的,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库,作为公务员录用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 (二)对违纪违规行为,有哪几种处理方式? 在本次招考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人社部发〔2016〕85号),按照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取消)录用等相应处理。被认定为严重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的报考人员,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 (三)《刑法》对于考试作弊有哪些规定? 《刑法修正案(九)》在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报考人员和其他人员违反《刑法修正案(九)》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雷同答卷如何处理? 按照国家规定,我市公务员招考的答卷必须送相关机构做雷同卷测查。在阅卷过程中发现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由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考试机构给予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处理。 二十四、少数民族加分在什么时候进行? 加分确认的审查工作由贵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公安部门和招录机关组织实施,通过全国户籍系统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进行确认,经确认后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加分名单,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不再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二十五、哪类人员可以加分? 少数民族报考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在笔试公共科目成绩中加5分:(1)报考各级政府民族事务管理部门的;(2)报考单位在民族乡的。 少数民族报考人员报考定向招录少数民族职位的不予加分。由原民族乡撤乡建镇的职位加分政策按《贵州省民政厅贵州省民委关于做好民族乡撤乡建镇有关工作的通知》(黔民发〔2013〕35号)和有关规定执行。 二十六、现场资格复审的对象是哪些? 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从高到低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录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二十七、现场资格复审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信息表》(一式二份,审核后一份报考人员持有,一份留存审核单位)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基层工作经历等),4张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 “四项目人员”须提供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基层项目服务身份证明或以下材料:(1)“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人员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2)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发放的《志愿服务证》(证上需有各县项目办考核合格的证明);(3)“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提供《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4)贵阳市统一选派的“一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的人员提供贵阳市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办公室出具的证明或者证书。 “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退伍证》和职位要求的毕业学历(学位)证书。 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正式在职在岗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2021届毕业生可凭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若故意隐瞒真实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二十八、留学回国人员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录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认证的学历有关证明材料。 由于留学回国人员所学专业不在参考专业目录之列,报考有专业要求的职位时,由留学回国人员向招录机关提供专业证明资料(学习课程成绩表等),招录机关研究后认为符合职位要求的向贵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申请,贵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并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学历认证有关证明材料,应在资格复审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机关审核。 二十九、哪些职位需要体能测评?测评项目是什么? 人民警察职位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中组部有关最新要求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体能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考生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 三十、哪些职位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 人民警察职位的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三十一、考察时需要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吗? 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全过程。录用考察是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认定核实的关键环节,需要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录用考察阶段资格复审,主要是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与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三十二、哪些环节不进行递补? 公务员职位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三十三、关于空缺职位补录问题 贵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职位空缺情况,开展空缺职位补录工作。补录工作按照公布职位、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审批等程序进行,具体见空缺职位补录公告。 三十四、本《报考指南》适用范围是哪些?由谁负责解释? 《报考指南》仅适用于贵阳市2020年市、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由贵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贵阳市招录政策咨询电话: 0851-87988909、84879301、84876301、87987136 (中共贵阳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处,仅解答贵阳市招录的报考条件、职位要求条件及其他报考政策,报考省直及其他市<州>职位考生可参考相应职位表咨询电话) 网上报名、打印笔试准考证等技术咨询电话: 0851-85759150(贵阳市考试指导中心社会考务部,处理网上在线报名、打印信息表和准考证等技术问题) 0851-85164125(贵阳市考试指导中心综合部,处理报名缴费问题) 监督举报电话: 0851-86981326(中共贵阳市纪委贵阳市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 报名咨询时间:2021年2月20日至3月3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贵阳市2021年招录公务员和基层党政机关选调生资格复审第二轮递补公告 根据《贵阳市2021年市、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简章》和《贵州省2021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以下统称《招录简章》)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我市2021年市、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和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党政机关工作现场资格复审第二轮递补,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现场资格复审第二轮递补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5月13日(星期四),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7:00。 地点:贵阳会议中心三楼B-305会议室(观山湖区金阳北路298号,金阳大酒店旁,见附件8) 二、资格复审第二轮递补对象 (一)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 5月11日资格复审第一轮递补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录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按以下规则递补: 1.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在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选调生职位按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3.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环节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递补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附件2) 公务员职位(A卷、B卷)、人民警察职位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最低合格分数线:44分。 三、资格复审提交的资料 为提高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效率,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按附件3的顺序和内容要求准备资格复审材料。 (一)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在线打印《贵阳市2021年市、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贵州省2021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信息表》(以下统称《报名信息表》)2份。第1份报名信息表上应在承诺栏签字。 2.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外省户籍考生户口簿中如未显示本人户籍迁移信息的,则须提供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生源地公安机关户籍部门出具的贵州生源地证明材料。公务员职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人员和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可不用提供户口簿,选调生职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层次人员、“双一流”建设学校毕业生、贵州省内高校毕业、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可不用提供户口簿。 3.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等)。 4.2021届高校毕业生如暂不能提供毕业证书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所在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说明该考生为2021届高校毕业生。同时,考生须书面承诺于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原件交贵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承诺书示例见附件5)。 5.须持与笔试报名时相同的一寸彩色照片2张(粘贴在第一张《报名信息表》的下方,粘贴时请用固体胶)。 6.公职人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岗人员(含报名时无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就职的公职人员考生)和定向委培人员须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工作在区<市、县>直事业单位和乡镇政府的复审人员由区<市、县>级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意见表<附件4>,其他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的由上一级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出具;中、小学教师还须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意见表,同意报考意见表需明确表述同意该考生报考并在该考生被录用后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人事手续。 7.报名时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离职的人员需提供离职证明。报名时没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有工作单位的公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8.报考职位要求党员的,考生须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 9.报考定向招录“五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须提供由选派部门颁发的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0.生源地或兵源地为贵州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须提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和户籍或生源为贵州的证明材料。 11.报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考生应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证明示例见附件6)。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或义务兵服役的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校期间(入学至毕业证书颁发前)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时间可累积进行计算(指在不同单位工作时间可累积计算)。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到2021年8月。 12.留学归国人员须持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2021届高校毕业生须书面承诺于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原件交贵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供审核(承诺书示例见附件5)。 13.考生如果是委培生或定向生需向资格复审工作人员做出相应说明。 14.本人不能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可由他人代审,代审人携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及考生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2021届高校毕业生承诺书和诚信承诺书参加资格复审。 15.在资格复审中,需由考生提供以进一步核实有关信息的其他材料。 (二)报考选调生职位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考生,须提交本人党组织关系所在党委或党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一份。证明材料内容包含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入党时间、现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等信息。 2.非中共党员考生,须提供院系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类、优秀团干部类、优秀团员或三好学生类其中一项表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的,须提供其中一项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县级及以上项目办(引导办)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和报考职位要求的证明材料。“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所持的证明材料必须具有服务单位、服务年限、服务期的起止时间、服务期内考核情况和《招录简章》选调条件第8条中所规定的内容。 4.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考生、“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生源地或兵源地为贵州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选调生无需提供以上1、2所要求资料。 四、审核及递补 经复审符合招录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第二轮递补考生,由负责现场资格复审的工作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第二轮递补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本轮资格复审递补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有关事宜 (一)全市的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接受市纪委市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二)资格复审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招录简章》的规定,对照招录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以及其他报考条件等对考生提供的信息逐一审查。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录工作的全过程。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及信息须真实准确,并书面签署贵阳市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7)。 (四)考生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五)为提高资格复审审核效率,确保资格复审审核顺利进行,请考生提前查看资格复审地点。 (六)为进一步严肃考规考纪,贵阳市公务员招录要求面试中考生应携带载有本人指纹采集芯片的二代身份证参考验证身份,如未换领采集指纹二代身份证的考生,应及时前往公安机关采集指纹换领身份证。载有本人指纹采集芯片的二代身份证在面试及后续环节使用,资格复审时不需要提供。 (七)《报名信息表》遗失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期间可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或219.151.4.100)自行打印。 (八)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发布的各项招录信息,如现场资格审查、职位减少或取消、招录各环节的实施时间和地点等内容都将在“贵阳党建网”(http://www.gysdj.gov.cn)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九)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资格复审对象进入审核场地前需测量体温、扫描贵州健康码(绿码),并佩戴口罩,体温在37.3度以上或贵州健康码非绿码的资格复审对象不得进入审核场地,应由他人代审。 咨询电话: 0851-87988909 0851-87987136 0851-84876301 0851-84879301 附件下载: 附件1贵阳市2021年市、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资格复审第二轮递补人员名单.xlsx 附件2贵州省2021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贵阳市基层工作资格复审第二轮递补人员名单.xlsx 附件3贵阳市2021年招录公务员和选调生复审材料准备清单.docx 附件4单位同意报考意见表.docx 附件52021届高校毕业生承诺书.docx 附件6基层工作经历(相关工作经历)证明.doc 附件7贵阳市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报考承诺书.docx 附件8地图坐落位置.docx 贵阳市公务员局 2021年5月12日 《贵阳市2021年市、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录工作按照编制招录计划、发布招录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评(人民警察职位)、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录计划及职位 全市市、县、乡三级机关计划招录公务员412人和人民警察14人。招录职位详见《贵阳市2021年市、县、乡三级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和《贵阳市2021年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职位表》(附件2)。 报考乡镇职位需要进行具体职位选择的,职位选择方案由各区(市、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制定并报贵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后实施。职位选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招录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录对象 1.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大专及以上毕业学历人员(2021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外省籍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人员(2021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3.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由贵阳市统一选派的“一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以上简称“五项目人员”)、生源地或兵源地为贵州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以上六类人员统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报考年龄要求: (1)报考一般公务员职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3年2月24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2月25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2月25日及以后出生)。 (2)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3年2月24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0年2月25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5年2月25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拟报考职位所需的有关资格条件。 7.报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有2周年以上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或义务兵服役的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到2021年8月。 在校期间(指入学至毕业证书颁发前)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8.定向到市、区(市、县)、乡(镇、街道)应届毕业生,只能报考所定向的市、区(市、县)、乡(镇、街道)职位。 9.报考定向招录“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职位的报考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①截止2021年9月,“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由贵阳市统一选派的“一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应累计服务满2周年;②截止2021年7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应完成项目服务期;③“退役大学生士兵”应为普通高等教育学校毕业的退役士兵。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5.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6.截止2021年7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7.截止2021年7月在读的普通高等教育非2021届毕业生或服现役人员。 8.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 9.法律法规明确不得报考的。 10.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11.不符合招录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3.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网上资格初审及加分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须在2021年2月24日9:00至2月28日16: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或219.151.4.100),通过“贵州省2021年公务员考录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按专题网页提示的报名程序注册并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录简章》《报考指南》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和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如实填写《贵阳市2021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4),所填信息及照片(近期免冠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 报考人员根据职位要求,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2021年2月24日至2月27日期间,每日16:00后,将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或219.151.4.100)上公布报名人数与招录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以缴费人数为准),供报名人员参考。报名结束后,于2021年3月上旬公布全市报名总人数和每个职位报名人数。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2月24日9:00至3月2日18:00。报考人员请在资格初审时间内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或219.151.4.100),通过“贵州省2021年公务员考录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贵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录单位负责实施。区(市、县)直、乡镇机关公务员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区(市、县)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各招录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必须在48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招录单位对照《招录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初审。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1年2月28日16: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1年2月28日16:00至3月2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资格初审环节中有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缴费环节的,在资格初审期间由报考人员和招录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贵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考务部门进行改报,缴费结束后仍未改报成功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审核相关人员的责任。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确因信息有误须修改(报考单位和报考职位不得修改)的,须本人向招录单位申请,经招录单位及贵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到考务部门修改。 3.网上缴费。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21年2月24日9:00至3月3日18: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或219.151.4.100),通过“贵州省2021年公务员考录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一般职位考试费100元;须作专业科目考试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考试费13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成功的人员,须打印两份《报名信息表》供加分审查、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 网上缴费结束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录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贵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示。 职位招录计划减少的,该职位的报考人员不得进行职位调整。职位招录计划取消的,由报考人员本人向招录机关提出改报申请,经贵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由考务部门给予改报职位,但改报职位只能在贵阳市考区内改报,不能跨考区,也不接受其他考区人员改报贵阳市职位。因所报考职位取消且本人自愿放弃报考需要退费的,经贵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考务部门予以退费。改报职位和退费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8日18:00。 农村建档立卡人口、城乡低保对象和家庭经济困难应届毕业生可免收考试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先在网上缴纳考试费,并于2021年2月24日9:00—2021年3月3日12: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或219.151.4.100),通过“贵州省2021年公务员考录专题网页”链接到“免收考试费申请提交系统”,按规定格式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经考务部门审核合格后,考试费将于笔试考试前原路退回至缴费人员缴费账户。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人员于2021年3月22日9:00至3月25日18: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或219.151.4.100),通过“贵州省2021年公务员考录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加分 1.加分政策:少数民族报考人员报考各级政府民族事务管理部门或报考单位在民族乡的,在笔试公共科目成绩中加5分。 2.少数民族报考人员报考定向招录少数民族职位的不予加分。 3.加分确认。加分确认的审查工作由贵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公安部门和招录单位组织实施,通过全国户籍系统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进行确认,经确认后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加分名单,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不再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五、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笔试为闭卷考试并统一考试科目。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值为150分)和《申论》(分值为150分),其中《申论》科目实行分级考试,市、县两级机关(含派出机构)职位考A类卷,乡(镇、街道)机关职位考B类卷。所有报考者均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报考者还须参加相应的专业科目考试(分值100分),专业科目考试范围详见《贵州省2021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5)。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1年3月27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申论》(A、B类)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 3月28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于4月中旬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或219.151.4.100)公布。笔试成绩查分结束后,由贵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是指含少数民族加分进入下一环节的最低成绩)。 未完成笔试所有科目和未达到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按照分级负责原则、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贵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各招录单位具体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从高到低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录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网上报名申请时使用的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以下人员还须提供:2021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五项目人员”须提供“基层项目服务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基层项目服务身份证明;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退伍证。 贵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单位按照《招录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资料,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录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加上加分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招录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数与招录计划数达不到要求的,按规定减少或取消招录计划。 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换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必须亲笔签署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报考承诺书。 资格复审贯穿公务员招录全过程,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和职位调整情况由贵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向社会公示。 七、面试、体能测评及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实行分级考试,市、县两级机关(含派出机构)职位考A类卷,乡(镇、街道)机关职位考B类卷。 贵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考务部门负责面试考务组织实施工作。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体能测评 人民警察职位参加面试并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进入体能测评环节。 贵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体能测评的组织、指导和监督工作,贵阳市公安局负责体能测评的实施工作。 体能测评时间由贵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精神,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和国家公务员局颁布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和我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体能测评中,未参加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报考人员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评项目结果有异议或有举报事项的,应在该项目测评结束后当场向在场的监督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请的不予受理。 (三)总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一般公务员职位的笔试环节成绩按照公共科目(含少数民族加分)折算成百分制后进行总成绩合成;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笔试环节成绩按照公共科目(含少数民族加分)、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分别占70%、30%的比例折算成百分制后进行总成绩合成。 总成绩按照笔试环节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一般公务员职位: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少数民族加分)÷3×60% + 面试成绩×40%。 2、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少数民族加分)÷3×70% +专业科目成绩×30%〕×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八、体检 一般公务员职位面试结束、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一般公务员职位招录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人民警察职位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职位招录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必须在贵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县(市)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与执法等职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适用标准的复函》(国公综函〔2014〕24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由贵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九、考察 考察工作由贵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招录单位具体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有关规定执行,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在考察中,经贵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有《招录简章》中“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或截止2021年12月31日2021届毕业生未能提交招录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十、公示和录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人民警察职位)、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由贵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贵阳党建网”(http://www.gysdj.gov.cn/)上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二)录用审批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和贵州省《关于公务员录用审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黔组通〔2007〕122号)有关规定,招录单位报贵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报省公安厅审核,经审核后报贵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十一、空缺职位补录 根据职位空缺情况,开展空缺职位补录工作。补录工作按照公布职位、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人民警察职位)、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审批等程序进行,具体见空缺职位补录公告。 十二、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过程。报考人员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录简章》和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和我省相关规定处理。 (二)疫情防控 报考人员要密切关注“贵州党建云”“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或219.151.4.100)“贵阳党建网”发布的公开招录公务员疫情防控有关公告和准考证中关于疫情防控的内容,按我省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做好防控措施,参加各环节考试。 (三)本次招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四)报考人员查询考试信息请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或219.151.4.100),请报考人员密切注意有关网站公布的招录信息。 (五)本《招录简章》解释权属贵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招录工作未尽事宜,由贵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 贵阳市招录政策咨询电话: 0851-87988909、84879301、84876301、87987136 (中共贵阳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处,仅解答贵阳市招录的报考条件、职位要求条件及其他报考政策,报考省直及其他市<州>职位考生可参考相应职位表咨询电话) 网上报名、打印笔试准考证等技术咨询电话: 0851-85759150(贵阳市考试指导中心社会考务部,处理网上在线报名、打印信息表和准考证等技术问题) 0851-85164125(贵阳市考试指导中心综合部,处理报名缴费问题) 监督举报电话: 0851-86981326(中共贵阳市纪委贵阳市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 附件: 附件1.贵阳市2021年市、县、乡三级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职位表 附件2.贵阳市2021年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职位表 附件3.专业目录 附件4.贵阳市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报考指南 附件5.2021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贵阳市公务员招考简章2021(附职位表)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③“退役大学生士兵”应为普通高等教育学校毕业的退役士兵、贵阳市公务员招考简章2021(附职位表)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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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http://tejz.cn/post/23817.html发布于:2026-04-17




